電子郵件信箱
a690030@ms1.wr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等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公會或土木、結構相關專業技師公會。
2.建築師事務所。
3.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4.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5.具有結構工程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投標廠商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應繳證明文件:
1.建築師公會或土木、結構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專業機構或學術團體:A.法人登記證書,B.組織章程(以土木、結構或建築等相關項目為設立目的或成立宗旨者為限)
2.建築師事務所:A.建築師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4.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
5.技術顧問機構: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4-22501458。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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