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AWRA106002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水利施政媒體廣宣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05/12/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00,000
原始預算
$ 11,000,000
底價金額
$ 10,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安銘(綜合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37073055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9-12樓
聯絡人 李安銘(綜合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37073055
傳真號碼 (02)37073034
電子郵件信箱 A600200@ms1.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3 10:2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或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公司、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二)納稅證明文件。 註: 1、廠商為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廣告或傳播、公關、整合行銷等項目之一。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廣告業或廣播電視業等項目之一。 3、外國廠商如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可跨國提供採購標的者,如貨物進口、以書面或電子網路傳輸採購標的或在臺有代理者,不在此限。 4、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至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臺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 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臺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 電子領標。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安銘(綜合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37073055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9-12樓
聯絡人
李安銘(綜合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37073055
傳真號碼
(02)37073034
電子郵件信箱
A600200@ms1.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3 10:2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或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公司、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二)納稅證明文件。 註: 1、廠商為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廣告或傳播、公關、整合行銷等項目之一。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廣告業或廣播電視業等項目之一。 3、外國廠商如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可跨國提供採購標的者,如貨物進口、以書面或電子網路傳輸採購標的或在臺有代理者,不在此限。 4、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至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臺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 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臺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 電子領標。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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