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樓~12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文件:須附公司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至少有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二)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三)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投標之軟體廠牌公司不得為大陸廠牌證明,如為大陸廠牌視同資格不符,不得參與本案後續開標議價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親自領取(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工本費新臺幣 200元。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