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a15e520@wr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機關考評成果發給派駐勞工全年度執勤工作獎金,在履約期滿前由本署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增購63萬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樓第2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行政勞務人力輔助公務推行不可間斷,防止廠商得標後不訂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保障行政勞務人力之薪資與保險獲得給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薪資已確定,無需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4.切結書。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5.公司營業項目需有IZ12010 人力派遣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文件費200元 現金付款(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免文件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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