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2014 已決標公告

防汛護水志工裝備更新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12/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來一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48,755
原始預算
$ 2,174,600
底價金額
$ 2,155,000
決標折數
95.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柏仰
聯絡電話 (02)37073039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聯絡人 朱柏仰
聯絡電話 (02)37073039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pychu@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10個日曆天(詳如採購計畫書及設備規格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型態:公司。 (一)資格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三)投標產品原廠經銷授權證明。 ( 四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除定製品外均需附型錄影本,如為原文應附中譯本, 並清楚標示機型、規格以利審核。如無法提供型錄影本者需說明理由(若為定製品需註明),如以其它相關文件等影本供審,需加註所提供設備將符合本署規格。 ( 五 )如廠商提供之型錄細項規格與招標文件規格表比較後尚有不全者,廠商應在型錄上加註或另以附件補充,並皆應加蓋公司章,規格高於本署所訂規格,由本署審核認定方視為合格。 ( 六 )廠商所提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辦理。 ( 七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及文件費200元向(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免文件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柏仰
聯絡電話
(02)37073039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聯絡人
朱柏仰
聯絡電話
(02)37073039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pychu@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10個日曆天(詳如採購計畫書及設備規格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型態:公司。 (一)資格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三)投標產品原廠經銷授權證明。 ( 四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除定製品外均需附型錄影本,如為原文應附中譯本, 並清楚標示機型、規格以利審核。如無法提供型錄影本者需說明理由(若為定製品需註明),如以其它相關文件等影本供審,需加註所提供設備將符合本署規格。 ( 五 )如廠商提供之型錄細項規格與招標文件規格表比較後尚有不全者,廠商應在型錄上加註或另以附件補充,並皆應加蓋公司章,規格高於本署所訂規格,由本署審核認定方視為合格。 ( 六 )廠商所提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辦理。 ( 七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及文件費200元向(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免文件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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