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1008 已決標公告

經濟部水利署水工大樓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設備搬遷及建置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11/05/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皇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22,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2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育瑋
聯絡電話 (02)37073122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
聯絡人 陳育瑋
聯絡電話 (02)37073122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a68t56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署通知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頻率及站臺執照審驗不在此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具有電信工程業(E7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電器安裝業(E60102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等其中1項營業項目。 2. 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3.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主要變更投標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限。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新台幣1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自領: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2. 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3.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goo.gl/kDAvs7 )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 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00。 4. 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育瑋
聯絡電話
(02)37073122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
聯絡人
陳育瑋
聯絡電話
(02)37073122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a68t56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署通知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頻率及站臺執照審驗不在此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國內廠商應提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具有電信工程業(E701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電器安裝業(E60102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等其中1項營業項目。 2. 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 3. 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主要變更投標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限。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新台幣1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自領: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領取。 2. 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3.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goo.gl/kDAvs7 )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 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00。 4. 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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