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7014 已決標公告

防汛護水志工裝備更新(1/3)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07/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來一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96,860
原始預算
$ 4,280,000
底價金額
$ 3,851,000
決標折數
83.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振盛
聯絡電話 (02)3707303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9~12樓
聯絡人 黃振盛
聯絡電話 (02)37073037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A680071@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為三年期延續性採購案,當年度得標廠商須完成履約,並經本署驗收合格,送達本署指定地點且數量點收無誤,無罰款情事,次年度本署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函請得標廠商投遞議價文件,辦理議價或簽約作業。 (二)108年度經費預估為428萬元,109-110年每年度經費預估為450萬元。 (三)後續擴充採購裝備項目如與第1年度採購規格相同,則採第1年度採購契約單價,不另行議價;若規格不同,則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4 11:00
開標時間 108/01/04 13: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水利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10日曆天(詳附加說明書)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公司。(一)資格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為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三)外國廠商如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可跨國提供採購標的者,如貨物進口、以書面或電子網路傳輸採購標的或在台有代理者,不在此限。(四)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至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 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 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振盛
聯絡電話
(02)3707303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9~12樓
聯絡人
黃振盛
聯絡電話
(02)37073037
傳真號碼
(02)37073124
電子郵件信箱
A680071@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為三年期延續性採購案,當年度得標廠商須完成履約,並經本署驗收合格,送達本署指定地點且數量點收無誤,無罰款情事,次年度本署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函請得標廠商投遞議價文件,辦理議價或簽約作業。 (二)108年度經費預估為428萬元,109-110年每年度經費預估為450萬元。 (三)後續擴充採購裝備項目如與第1年度採購規格相同,則採第1年度採購契約單價,不另行議價;若規格不同,則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4 11:00
開標時間
108/01/04 13: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1樓水利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10日曆天(詳附加說明書)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公司。(一)資格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為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三)外國廠商如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可跨國提供採購標的者,如貨物進口、以書面或電子網路傳輸採購標的或在台有代理者,不在此限。(四)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其中外國廠商部分,如為原文須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至中文譯本之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但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 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 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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