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011 已決標公告

經濟部水利署緊急廣播設備採購案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13/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展通信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0,000
原始預算
$ 794,900
底價金額
$ 7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偉明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柯偉明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傳真號碼 (04)22501629
電子郵件信箱 Amosko@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0/22
原公告日 113/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8 09:00
開標時間 113/10/28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經濟部水利署5樓第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本署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1021更正招標公告,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誤植,刪去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需設備師、士,本案為設備採購,不涉消防專業檢修)等資格文件,並延長等標期至1131028上午9時,並於同日下午2時開標。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一)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二)須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親自領取(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 2. 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 3. 電子領標 其他: (1)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 (04)2250-1578. (2)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 02-37073131 或 04-22501404) (3) 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 (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台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 (04) 23038888 (4)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偉明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柯偉明
聯絡電話
(04)22501477
傳真號碼
(04)22501629
電子郵件信箱
Amosko@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0/22
原公告日
113/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8 09:00
開標時間
113/10/28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經濟部水利署5樓第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本署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1021更正招標公告,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誤植,刪去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需設備師、士,本案為設備採購,不涉消防專業檢修)等資格文件,並延長等標期至1131028上午9時,並於同日下午2時開標。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一)投標廠商須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無營業額係新設立之廠商須附稅捐機關證明)。 (二)須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親自領取(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 2. 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 3. 電子領標 其他: (1)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 (04)2250-1578. (2)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 02-37073131 或 04-22501404) (3) 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 (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台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 (04) 23038888 (4) 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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