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in@wra.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強化資訊交換效能及穩定相關設備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五樓第五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0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總收文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含運作測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包含:(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其中一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需提出所提供設備之型錄,並清楚標示機型、規格,如型錄細項規格不全者,廠商請提供原廠規格補充說明書或自行於型錄中註明提供不足或欠缺之規格功能,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之印章,以利審核。
5、以上各項文件需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證明文件內容。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領取。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臺中市黎明路二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3.電子領標。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6)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含運作測試)依約完成採購標日送達交貨地點,完成安裝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19T01:45:07+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五樓第五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含運作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包含:(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其中一項)。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需提出所提供設備之型錄,並清楚標示機型、規格,如型錄細項規格不全者,廠商請提供原廠規格補充說明書或自行於型錄中註明提供不足或欠缺之規格功能,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之印章,以利審核。 5、以上各項文件需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證明文件內容。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領取。 2.郵領: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臺中市黎明路二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 3.電子領標。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或04-22501480 (3)採購稽核小組其名稱、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其電話02-87897500 (4)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台中市調查站: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5)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6)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含運作測試)依約完成採購標日送達交貨地點,完成安裝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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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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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52-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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