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 南屯區 黎明路2段50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8/05/0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信義路302巷13號5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8/05/23 - 108/06/30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預算係詢價數窗簾經銷商,而最低標廠商自行生產捲簾(設)工廠、安裝施作人員一條龍經營,故其標價遠較市價低廉。
2.查其107年得標2校約20萬及32萬捲簾購案,標比約68%及 80%,且查近半年電子採購網捲簾購案,不乏低於底價七成案例,故非標價偏低特例。洽該2校均稱其履約情形尚屬良好。其附規格資料符招標文件,爰審認符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5項第1款照價決標。(詳後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決標次日(108年5月23日)起至指定安裝日起7個日曆天內(預估108年6月30日),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地點並完成安裝及清運汰換窗簾及百葉窗等廢棄物。說明如下:
A.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交顏色樣本(10cm *10cm)供機關挑選。
B. 在機關選定顏色後15日日曆天,依據本案規格及相關規範,等於或高於機關所訂之規格品質之樣品(10cm *10cm)及書面資料,含布料供應商公司出貨證明正本、遮光性相關證明文件、標的物防焰性能試驗報告書及材質規格檢驗報告(需載明申請人名稱、物品種類、材質、支數、組成、重量、密度及有效期限等),經機關確認核定後通知得標廠商。
C. 於機關通知指定安裝日起7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地點並完成安裝及清運汰換窗簾及百葉窗等廢棄物。
二、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本購案預估經費係洽數家窗簾經銷商詢價而得,而最低標廠商自行生產捲簾(設)工廠、安裝施作人員一條龍經營。據轉述該公司原為代工廠,於107年3月29日設立公司,並參與政府採購,故其標價遠較市場價格低廉,尚為可信。
2.次查該公司107年得標萬大國小及和平高中採購金額約20萬及32萬捲簾購案,標價與底價之標比約為68%及80%,且查近半年政府電子採購網捲簾購案,亦不乏低於底價七成案例,故本案非標價偏低特例。經洽前述2校均稱該公司履約情形尚屬良好。其檢附規格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爰審認該公司說明合理,無降低品質、亦無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符合「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5項第1款規定,照價決標予最低標。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108年5月23日)起至指定安裝日起7個日曆天內(預估108年6月30日),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地點並完成安裝及清運汰換窗簾及百葉窗等廢棄物。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