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150330@wr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一年,金額177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審核。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清潔維護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需載有清潔服務)。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三)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第二科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58。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4)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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