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6008 已決標公告

衛星定位接收儀4套採購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06/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星將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73,6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851,500
決標折數
7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智弘 分隊長
聯絡電話 (06)2543172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河川勘測隊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王智弘 分隊長
聯絡電話 (06)2543172
傳真號碼 (06)2547066
電子郵件信箱 A69005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5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及規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須為公司或行號,且其營業登記或設立項目應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或CE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或F1批發業或F2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或F4國際貿易業項目之一者,證明文件若為影本應清晰可辨。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需提出儀器之原廠型錄(須與原廠官方網站下載者相同,並將網址註明於型錄上),.......。 (未完,尚有第3.4.5點,***詳附加說明欄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及規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須為公司或行號,且其營業登記或設立項目應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或CE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或F1批發業或F2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或F4國際貿易業項目之一者,證明文件若為影本應清晰可辨。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需提出儀器之原廠型錄(須與原廠官方網站下載者相同,並將網址註明於型錄上),以色筆清楚標示及註明機型、規格及本署規格需求表編號,以利審核,並將其翻譯為中文以作為審標之依據(不含配/附件);型錄內容提及之規格功能或說明等資料不足或欠缺時(比招標規格規定需求少),請廠商自行於型錄中註明提供不足或欠缺之規格功能(如操作手冊或擷取儀器實機螢幕畫面或照/圖片),並加蓋公司(行號)、負責人之印章(與廠商聲明書內相符之印文)以資證明負責,若未註明者,經審查結果與招標規範不符時,視為不合格廠商。 4、以上各項文件須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證明文件內容。 5、廠商所提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貼足郵資(限掛99元、快遞150元)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四、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智弘 分隊長
聯絡電話
(06)2543172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河川勘測隊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聯絡人
王智弘 分隊長
聯絡電話
(06)2543172
傳真號碼
(06)2547066
電子郵件信箱
A690050@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第二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5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5樓第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45個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及規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須為公司或行號,且其營業登記或設立項目應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或CE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或F1批發業或F2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或F4國際貿易業項目之一者,證明文件若為影本應清晰可辨。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需提出儀器之原廠型錄(須與原廠官方網站下載者相同,並將網址註明於型錄上),.......。 (未完,尚有第3.4.5點,***詳附加說明欄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及規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須為公司或行號,且其營業登記或設立項目應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或CE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或F1批發業或F2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或F4國際貿易業項目之一者,證明文件若為影本應清晰可辨。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需提出儀器之原廠型錄(須與原廠官方網站下載者相同,並將網址註明於型錄上),以色筆清楚標示及註明機型、規格及本署規格需求表編號,以利審核,並將其翻譯為中文以作為審標之依據(不含配/附件);型錄內容提及之規格功能或說明等資料不足或欠缺時(比招標規格規定需求少),請廠商自行於型錄中註明提供不足或欠缺之規格功能(如操作手冊或擷取儀器實機螢幕畫面或照/圖片),並加蓋公司(行號)、負責人之印章(與廠商聲明書內相符之印文)以資證明負責,若未註明者,經審查結果與招標規範不符時,視為不合格廠商。 4、以上各項文件須一次附於所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證明文件內容。 5、廠商所提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領書表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貼足郵資(限掛99元、快遞150元)向本署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郵領。 (2)自領書表者:於辦公時間內至臺中辦公區秘書室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四、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009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27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5)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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