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josh0709@ms2.wr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學校、研究機構、團體、法人、公司等之一。廠商如為公司,須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J101050業別;如為學校、研究機構、團體、法人等單位,工作內容包含有環境檢測項目。(所有檢測項目均需經行政院環保署認證),廠商未具有上述一般檢測項目經環保署核准之許可認證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9條辦理。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廠商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其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研究發展、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
2. 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廠商為公司者,其營業登記或設立應有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工程技術服務業,其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登記營業範圍應有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等項目之一。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檢測項目之行政院環保署認證證明(檢驗15項目:1.氫離子濃度指數(pH)、2.水溫(℃)、3.懸浮固體(SS)、4.化學需氧量(COD)、5.生化需氧量(BOD)、6.氨氮(NH3-N)、7.正磷酸鹽(PO43-)、8.陰離子介面活性劑(MBAS)、9.總有機碳(TOC)、10.大腸桿菌群(CFU/100 ml)、11.總氮(TN)、12.溶氧(DO)、13.總磷(TP)、14.總油脂(Oil&Grease)、15.濁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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