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hydkw@wratb.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為2年計畫之第1年計畫,機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惟該年度工作績效未經機關審核通過或次年度服務建議書提送1次未獲機關核可者,則喪失承辦次年度計畫之權利。經本局審核通過後始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不成本局得重新辦理公開評選;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詳甄選須知附件一委託服務計畫說明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15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為研究機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土木、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相關項目。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研究展服務業、土木、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相關執業項目,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3.廠商為學校者,須以學校名義出具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相關公文。
附加說明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逾期限者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