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ymliu@wratb.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學校、機構、法人、團體或公司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二)納稅證明文件。
註:
1.廠商為機構、法人或團體者,其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環境檢測、研究發展、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或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廠商為公司者,其登記或設立應有環境檢測服務業、研究發展服務業或工程技術服務業等項目之一。
2.投標廠商或其協力廠商需具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核發的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且其許可項目必須包括底泥檢測類之底泥採樣項目及部分底泥檢測項目(如:需含有4大類之1類或至少需含有41項中之5項等)。
3.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二、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致恢復上班當日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餘詳招標文件。
四、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電話(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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