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610070@wrat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可提供相關資訊服務之學校、機構、團體、法人或公司等之一。
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須繳納者免)。
註:
1.廠商為機構、團體或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資訊相關之項目;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資訊服務業執業項目。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樣本可於領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洽本局閱覽。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三、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五、餘請詳招標文件。六、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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