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610070@wrat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註:
(一)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應具有茶園、濕地、生態保護、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環境工程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
(二)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如A101011種苗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A102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無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二、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四、餘請詳招標文件。五、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a@wrat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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