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5010202 已決標公告

坪林污水處理廠非點源設施場所復育與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5,539
原始預算
$ 1,424,694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9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3.20.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文貴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57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張文貴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57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1007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09:3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註: (一)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應具有茶園、濕地、生態保護、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環境工程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 (二)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如A101011種苗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A102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無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二、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四、餘請詳招標文件。五、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a@wrat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5
聯絡人
張文貴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57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張文貴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57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1007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09:3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註: (一)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應具有茶園、濕地、生態保護、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環境工程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 (二)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如A101011種苗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A102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可無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二、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四、餘請詳招標文件。五、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a@wrat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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