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0516@ms2.wr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開工,180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2. E801060室內裝修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得從事室
內裝修施工業務者。
廠商投標時應繳驗下列與原件相符之證件資料: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1)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 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4)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5) 廠商信用證明。
2. E801060室內裝修業: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 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具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身分或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身分)。
(3)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4) 廠商信用證明。
(三) 其他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