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kenny6902@wrat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自行列舉)
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請自行列舉)
3.信用之證明。(請自行列舉)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請自行列舉)
註:
1.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應具有電腦或資訊相關項目。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如下列其中一類別:
(1)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2)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4)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6)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7)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日110年11月18日因故更正資格標封文件,請已領標廠商自行下載更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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