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kenny6902@wrat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任何一項者:
E701010電信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應附具之 證明
文件:
一、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
二、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
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
三、依法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如:會員證等
證明文件)
四、其他: 電子領標憑證、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授權
書、退押標金申請書...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採購法第41
條、75條及細則第43條辦理,逾限期者不與受理。
二、投標須知及投標辦法,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 定辦理。
三、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之電子憑證紙本。
四、採購內容概要:「108年度新店溪遠端監管系統及 監管中
心維護計畫」。
五、招標機關於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
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
理,不另行通知。
六、餘請詳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案件 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本局政風室
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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