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600070@wrat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為專業技師事務所者,須提供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 或土木)、技師公會當年會員證。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或土木)、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 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 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 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 (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 標論)。 四、採購內容概要:辦理「新烏污水管線及設備汰換委託設計監造。 五、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 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 不另行通知。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 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案件增列下列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廉政 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 8號2樓及5至8樓;電話總機:(02)2567-5586;E-mail:gechief-p@mai l.moj.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檢舉專線:0800286-586)。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 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