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0403-3 已決標公告

新烏污水管線及設備汰換委託設計監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聯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3,415
原始預算
$ 1,656,420
底價金額
$ 1,603,41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3.20.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明昌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4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郭明昌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4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0007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56,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3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45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為專業技師事務所者,須提供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 或土木)、技師公會當年會員證。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或土木)、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 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 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 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 (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 標論)。 四、採購內容概要:辦理「新烏污水管線及設備汰換委託設計監造。 五、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 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 不另行通知。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 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案件增列下列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廉政 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 8號2樓及5至8樓;電話總機:(02)2567-5586;E-mail:gechief-p@mai l.moj.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檢舉專線:0800286-586)。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 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明昌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4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郭明昌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4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0007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56,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3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45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為專業技師事務所者,須提供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 或土木)、技師公會當年會員證。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或土木)、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 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 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 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 (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 標論)。 四、採購內容概要:辦理「新烏污水管線及設備汰換委託設計監造。 五、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 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 不另行通知。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 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案件增列下列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廉政 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 8號2樓及5至8樓;電話總機:(02)2567-5586;E-mail:gechief-p@mai l.moj.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檢舉專線:0800286-586)。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 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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