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620070@wrat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為專業技師事務所者,須提供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技師公會當年會員證。
(二)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領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會員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四、採購內容概要:辦理「臺北水源特定區污水系統淨化槽及周邊附屬設施設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
五、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案件增列下列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樓及5至8樓;電話總機:(02)2567-5586;E-mail:gechief-p@mail.moj.gov.tw;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檢舉專線:0800-286-586)。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v.tw。
八、倘108及109年度預算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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