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a620070@wrat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之廠商,且具有下列證照資格(依法免申辦者免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2)信用証明。(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閱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採購法第41條、75條及細則第43條辦理,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三、投標須知及投標辦法,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之電子憑證紙本。
五、採購內容概要:「臺北水源特定區-新店新潭路一段及坪林區分支管網工程」。
六、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七、餘請詳招標文件。
八、檢舉機關不法案件專線電話與信箱資料如下:
本局政風室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wratb.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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