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101-156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北水源特定區3號集水區治理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榮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90,000
原始預算
$ 11,587,661
底價金額
$ 10,880,000
決標折數
94.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3.20.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逢益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71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周逢益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71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20090@WRAT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030101-15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587,66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1,587,66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30元
系統使用費 23元
文件代收費 12元
總計 26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6 09:00
開標時間 109/05/26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下列資料:(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直轄市及 縣 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二)納稅之證明文件影 印本 (營業稅或所得稅)(需為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 一期繳納期限者,可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 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 註記者視同無 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 逕洽本局閱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 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 期 者不予受理。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經濟 部 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為受款 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保管款專戶台灣銀行 新店分 行075-037-09015-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 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 開標當日 退還,需於開標後 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四、電子領標須檢附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 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 經機關認為不合 理 者以無效標論)。 五、採購內容概要:L溝改善1196m、基礎保護379.5m、拍將溝130m、排水溝63m、集水井3座及帽樑10m等。 六、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 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 上 班當日依原時 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七、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 違 者所投標單無 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八、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逢益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71
機關代碼
3.13.20.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周逢益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71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20090@WRATB.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030101-15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587,66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1,587,661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30元
系統使用費
23元
文件代收費
12元
總計
26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6 09:00
開標時間
109/05/26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需檢附下列資料:(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直轄市及 縣 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二)納稅之證明文件影 印本 (營業稅或所得稅)(需為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 一期繳納期限者,可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 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 註記者視同無 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樣本可於上述領標及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 逕洽本局閱覽辦理。 二、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 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 期 者不予受理。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經濟 部 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為受款 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保管款專戶台灣銀行 新店分 行075-037-09015-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 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 開標當日 退還,需於開標後 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四、電子領標須檢附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 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 經機關認為不合 理 者以無效標論)。 五、採購內容概要:L溝改善1196m、基礎保護379.5m、拍將溝130m、排水溝63m、集水井3座及帽樑10m等。 六、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 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 上 班當日依原時 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七、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 違 者所投標單無 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八、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6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