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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yangwra@wra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期起算第150天為本工程施工期限之末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招標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招標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招標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一、工程地點: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及屏東等轄區
二、1.新建地下水觀測井計3站4孔7口;鑿井深度合計約780公尺,管長約920公尺。2.建置圓筒站房3站4座3.觀測站廢井封填7站11口4.套補作業390公尺(含站房設置)5.既有站房改善20座。
三、契約自開工日起,完成新建地下水觀測站井1站、觀測站井廢井作業1口及觀測站站房改善1站以上始得辦理估驗計價撥付估驗款。
四、承商請確實詳閱工程契約、地下水觀測站建置說明書、施工補充說明書等招標文件所列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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