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領有開業執照,執業中之測量儀器、精密儀器、度量衡器材等批發或零售、儀器買賣業或相關公會會員。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工廠登記、行業登記、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不得以2(含)家以上聯合承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於98 年4 月2 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新竹市
履約期限:為決標日之次日起算90日曆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霧峰辦公區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掛回郵80元逕送本所霧峰辦公區灌排課,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111年八股排水水文觀測儀器購置財物採購」採購案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 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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