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ve100@wra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開標地點
霧峰辦公區C棟1樓開標室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於履約階段完成契約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不允許自然人投標,凡政府登記合格,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時掛號回郵80元逕送本所秘書室,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本採購案名「112年水源課勞務承攬」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機關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單位電話:本所秘書室電話04-23304788轉1125。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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