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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52110@wras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跨年度案件,為利案件確實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及應附之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科別: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2)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屬一般公司機構者,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文件內應包含可執行本委託工作之行業。
5.非學校之法人團體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 技師、建築師證明文件
1.技師證明文件:應由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或協力廠商)出具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影本,而執業執照所載技師科別須符合所定技師科別。
本案應具之技師科別:建築或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建築師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或協力廠商)出具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技師、建築師證明之文件如已於廠商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出具者,無須重複。
請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二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原招標文件未附耐震詳評報告及建築物圖說,故辦理更正招標公告,本案共計有9棟建築物需辦理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施工技術諮詢服務,前述資料眾多,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招標訊息/公告下載/(網址:http://www.wrasb.gov.tw)。2.本標案內容請詳參招標文件之規定。」等2點,特此更正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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