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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單獨投標者,必須同時具有下列2項資格:
A.依民國108年6月19日公告修正之「營造業法」之乙等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1011)或(E103101)。
B.國內登記有案之法人、行號或符合公司法規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共同投標,以兩家為限(同一廠商不得對本採購同時參與兩組以上之「共同投標」投標組合):
A.必須具有下列2項資格:
(a)依民國108年6月19日公告修正「營造業法」之乙等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1011)或(E103101)。
(b)國內登記有案之法人、行號或符合公司法規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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