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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局414專戶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景觀工程、庭園綠化、植生綠化工程或園藝服務業,公司資本額500萬元以上,除前項資格外並須具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乙級以上證照項目之廠商2廠商負責人或其受僱員工具有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證明者影本及勞保證明。3廠商負責人或其受僱員工具有專業之園藝、農藝、林業技師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各級造園施工或園藝技術士資格證明影本及勞保證明。4廠商負責人或其受僱員工具有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影本及勞保證明。5廠商信用之證明。6廠商需備有合於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車輛車籍證明並出具一般廢棄物處理機構進場同意書,廢棄物清除營業項目、廢棄物種類、數量、處理方法、中間處理或最終處置地點、類別、等級、營業地區及有效期限等,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規,且每次廢棄物進場後需將證明文件送回招標機關備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原預算金額新台幣壹仟肆佰捌拾陸萬壹仟捌佰肆拾伍元整,提高預算為
新台幣壹仟肆佰玖拾肆萬伍仟捌佰肆拾伍元整。
2.本次招標適用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