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KPRW-P10 已決標公告

高屏溪攔河堰暨高雄給水廠抗旱水井電路水路供應設施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永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68,000
原始預算
$ 5,200,000
底價金額
$ 5,130,000
決標折數
89.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機關代碼 3.13.20.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建緯
聯絡電話 (07)6523245#218
機關代碼 3.13.20.3
單位名稱 高屏溪攔河堰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吳建緯
聯絡電話 (07)6523245#218
傳真號碼 (07)6526860
電子郵件信箱 j6284@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3
原公告日 110/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14 09:00
開標時間 110/09/1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A棟1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局41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甲級電器承裝業。(須載有經營E601010電器承裝業)。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 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十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原截標及開標日期更正為9月14日上午9時截標,10時開標,特此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建緯
聯絡電話
(07)6523245#218
機關代碼
3.13.20.3
單位名稱
高屏溪攔河堰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吳建緯
聯絡電話
(07)6523245#218
傳真號碼
(07)6526860
電子郵件信箱
j6284@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3
原公告日
110/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14 09:00
開標時間
110/09/1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A棟1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局41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室(824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甲級電器承裝業。(須載有經營E601010電器承裝業)。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 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十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原截標及開標日期更正為9月14日上午9時截標,10時開標,特此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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