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 號
電子郵件信箱
hzs12@wrasb.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項目以「水庫沈積物抽取作業費」為主,擴充經費以3,900萬元為限,擴充期間以730 日曆天為限,後續擴充之單價仍以原契約單價計價,惟機關認為無擴充辦理之必要時,亦得逕予辦理竣工結案。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1,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 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 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特殊資格規定:
(一)基本資格:
1.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或「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特殊資格:財力資格等規定,詳參第一冊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規定。
(三)投標廠商應證明文件:詳參第一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內容及附表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文件內含前期規設階段評估報告與補充地質鑽探及試驗等參考資料,供投標廠商參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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