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MD-21 已決標公告

牡丹水庫機械清淤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集揚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960,000
原始預算
$ 244,000,000
底價金額
$ 210,000,000
決標折數
69.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機關代碼 3.13.20.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福生
聯絡電話 (08)8831352
機關代碼 3.13.20.3
單位名稱 牡管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林福生
聯絡電話 (08)8831352
傳真號碼 (08)8831353
電子郵件信箱 fred@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項目為清淤作業,擴充金額以新台幣6,000萬元為限,擴充期間以365日曆天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27
原公告日 106/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16 09:00
開標時間 106/05/1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區(82442 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A棟1F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區(82442 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第13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之廠商,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浚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或甲等綜合營造業。 2.共同投標之廠商須符合下列組合之一: (1)代表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協力廠商為「疏浚業(E401010)」。 (2)代表廠商為「疏浚業(E401010)」,協力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財力資格條件): (ㄧ)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4OO萬元。 (二)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2OOO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標金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投標須知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第6項財力證明,"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600萬元,......",與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400萬元,......"不符,故辦理更正公告,修正附表一之金額為2400萬元。 2.本次修正為將誤植文字更正,使前後文件統一,且金額係由2600萬元下修為2400萬元,並未對有意投標廠商產生不利影響,故非屬重大變更,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福生
聯絡電話
(08)8831352
機關代碼
3.13.20.3
單位名稱
牡管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林福生
聯絡電話
(08)8831352
傳真號碼
(08)8831353
電子郵件信箱
fred@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項目為清淤作業,擴充金額以新台幣6,000萬元為限,擴充期間以365日曆天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4/27
原公告日
106/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16 09:00
開標時間
106/05/16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區(82442 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A棟1F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燕巢辦公區(82442 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B棟1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第13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單獨投標之廠商,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浚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或甲等綜合營造業。 2.共同投標之廠商須符合下列組合之一: (1)代表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協力廠商為「疏浚業(E401010)」。 (2)代表廠商為「疏浚業(E401010)」,協力廠商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財力資格條件): (ㄧ)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4OO萬元。 (二)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台幣2OOO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標金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投標須知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第6項財力證明,"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600萬元,......",與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之合計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400萬元,......"不符,故辦理更正公告,修正附表一之金額為2400萬元。 2.本次修正為將誤植文字更正,使前後文件統一,且金額係由2600萬元下修為2400萬元,並未對有意投標廠商產生不利影響,故非屬重大變更,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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