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0P108013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淡水河流域多工制微波通信系統維護及更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宇系統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75,134
原始預算
$ 2,340,450
底價金額
$ 2,171,937
決標折數
86.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俊彬
聯絡電話 (02)89669870#1251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周俊彬
聯絡電話 (02)89669870#1251
傳真號碼 (02)89662570
電子郵件信箱 wra10032@wra10.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40,4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3/27
原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各該行業登記證(電子、電信、電器等行業應含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電器、電子器材販售、安裝或電器及電子修理等相關營業項目)。 (2)本維護標的之微波設備廠牌為Alcatel MDR-6000及MDR-8000系列,廠商需有實際辦理該系統設備裝設維護工作,並具有能力處理解決設備系統之障礙,並提供備品協助系統持續正常運作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証明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至少應含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電器、電子器材販售、安裝或電器及電子修理等相關營業項目)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為第1次招標的修正公告 2.修正招標文件「05-1廠商資格審查表」誤繕內容。 3.等標期依規定延長,4/1下午17:00截止投標,4/2上午10點30分開標。 4.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俊彬
聯絡電話
(02)89669870#1251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周俊彬
聯絡電話
(02)89669870#1251
傳真號碼
(02)89662570
電子郵件信箱
wra10032@wra10.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40,4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3/27
原公告日
108/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各該行業登記證(電子、電信、電器等行業應含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電器、電子器材販售、安裝或電器及電子修理等相關營業項目)。 (2)本維護標的之微波設備廠牌為Alcatel MDR-6000及MDR-8000系列,廠商需有實際辦理該系統設備裝設維護工作,並具有能力處理解決設備系統之障礙,並提供備品協助系統持續正常運作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証明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至少應含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電器、電子器材販售、安裝或電器及電子修理等相關營業項目)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為第1次招標的修正公告 2.修正招標文件「05-1廠商資格審查表」誤繕內容。 3.等標期依規定延長,4/1下午17:00截止投標,4/2上午10點30分開標。 4.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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