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11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第十河川局轄區(北區)設施維修改善暨區排環境維護工程(開口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信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50,000
原始預算
$ 3,605,124
底價金額
$ 3,526,000
決標折數
95.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12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12
傳真號碼 (02)896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A1220701@wra10.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以不超過72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5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及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是否更正。 2.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銀行通匯金融代號 0000022,機關指定銀行帳號:24265502120164 ,機關指定帳戶名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 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75條、細則第43、102條辦理。 7. 如對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電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電話詳招標公告)。 8. 本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 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未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12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12
傳真號碼
(02)896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A1220701@wra10.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以不超過72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5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及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是否更正。 2.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銀行通匯金融代號 0000022,機關指定銀行帳號:24265502120164 ,機關指定帳戶名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 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75條、細則第43、102條辦理。 7. 如對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電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電話詳招標公告)。 8. 本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 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未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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