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1038 已決標公告

三峽河高速公路橋至橫溪匯流口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第二次)(支出部分-檢測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東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0,352
原始預算
$ 996,000
底價金額
$ 935,000
決標折數
63.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粘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06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粘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06
傳真號碼 (02)896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A1280914@wra10.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6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9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配合工程進度調整工作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政府立案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需有:EZ08011測繪業(依國土測繪法之規定,經許可從事土地測量、製圖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界)並領有「測繪業登記證」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案文件是否更正。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若無則免:(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銀行通匯金融代號 0000022,機關指定銀行帳號:24265502120164 ,機關指定帳戶名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時限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7.本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本次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粘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06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粘先生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306
傳真號碼
(02)89665574
電子郵件信箱
A1280914@wra10.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6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9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配合工程進度調整工作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政府立案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需有:EZ08011測繪業(依國土測繪法之規定,經許可從事土地測量、製圖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界)並領有「測繪業登記證」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案文件是否更正。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若無則免:(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銀行通匯金融代號 0000022,機關指定銀行帳號:24265502120164 ,機關指定帳戶名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時限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7.本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本次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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