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01020-001-025 已決標公告

三峽河長福橋段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期) 併辦土石標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久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680,000
原始預算
$ 38,852,615
底價金額
$ 38,036,710
決標折數
96.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請參閱
聯絡人 薛人豪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217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薛人豪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217
傳真號碼 (02)89668572
電子郵件信箱 wra10047@wra10.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8-B-01020-001-02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1
原公告日 108/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20元
系統使用費 42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8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8 09:30
開標時間 108/04/0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佰柒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土石標售底價為新台幣322,520元)。 二.投標廠商資格為(擇一)︰1.【乙等營造業(E1)(含)以上】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或F211010符合其中1項即可)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2.同時具備【乙等營造業(E1)(含)以上】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或F211010符合其中1項即可)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工程設計圖圖號M-29(張號29/33)臨時性防汛擋板係為示意圖,得標廠商得依圖號M-01(張號01/33)施工說明第6點「本工程所使用各項商購材料,廠商得在不改變原設計使用目的、效益、功能、品質、強度及材質等原則下,依施工規範相關規定,以相當功能之同等品替代,並經審查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之規定辦理。 ★本工程後續將參加經濟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工程獎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無法通知亦同)。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局或購領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標單內之施工補充說明書。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第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9.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更正。 ★對投、領標方式或內容有疑問者,可先電詢本局。(聯絡人:工務課許小姐02-89669870-2224),如對工程內容圖說有疑問者,請電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電話詳招標公告)。 ★本工程採購金額1千萬元以上,投標方式依工程會規定採PCCES投標。 ★★108.3.29更正公告:因修正第29號施工圖,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等、開標期順延,日期詳招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20
決標方式 請參閱
聯絡人
薛人豪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217
機關代碼
3.13.20.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聯絡人
薛人豪
聯絡電話
(02)89669870#2217
傳真號碼
(02)89668572
電子郵件信箱
wra10047@wra10.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8-B-01020-001-02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01
原公告日
108/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20元
系統使用費
42元
文件代收費
21元
總計
48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08 09:30
開標時間
108/04/08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佰柒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土石標售底價為新台幣322,520元)。 二.投標廠商資格為(擇一)︰1.【乙等營造業(E1)(含)以上】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或F211010符合其中1項即可)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2.同時具備【乙等營造業(E1)(含)以上】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或F211010符合其中1項即可)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工程設計圖圖號M-29(張號29/33)臨時性防汛擋板係為示意圖,得標廠商得依圖號M-01(張號01/33)施工說明第6點「本工程所使用各項商購材料,廠商得在不改變原設計使用目的、效益、功能、品質、強度及材質等原則下,依施工規範相關規定,以相當功能之同等品替代,並經審查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之規定辦理。 ★本工程後續將參加經濟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工程獎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無法通知亦同)。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局或購領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標單內之施工補充說明書。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第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9.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更正。 ★對投、領標方式或內容有疑問者,可先電詢本局。(聯絡人:工務課許小姐02-89669870-2224),如對工程內容圖說有疑問者,請電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電話詳招標公告)。 ★本工程採購金額1千萬元以上,投標方式依工程會規定採PCCES投標。 ★★108.3.29更正公告:因修正第29號施工圖,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等、開標期順延,日期詳招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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