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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租賃期滿,第2年得視廠商履約與服務狀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採限制性招標續約1年,後續擴充預算為新臺幣捌拾壹萬陸仟元整 (租金1年總價),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於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未來如不需辦理或無經費來源即全部或部分停止本租賃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本局1F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履約期限
5人座車應決標後30日內,8~9人座車應決標後60日內交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10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6-07029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依採購規定期限內(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投標須知)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