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413 臺中市 霧峰區 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電子郵件信箱
qq1997@wrac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413210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本局1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210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訂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依國土測繪法之規定,經許可從事土地之測量及製圖之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定、實測及製作等業務之「測繪業」EZ08011,並取得「測繪業登記證」者。(詳投標須知後附補充說明)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10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10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10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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