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40@wrac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107年烏溪伏流水評估結果,從台3線烏溪橋至溪尾橋間具有開發潛能,為提升南臺中地區水源供水穩定,於烏溪設置伏流水取水設施,設計取水量為每日5萬噸,以輸水路送至南台中淨水場。藉由多元開發及調度水資源,來加強中部地區水源供應的穩定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中水局413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及詳烏溪伏流水第三期(工區2)統包工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十二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64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6-07029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依採購規定期限內(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投標須知)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8.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112年9月15日更正公告本案統包工程招標文件第三冊施工補充說明書及施工規範內第02514章、第16277章及第163215章(詳第三冊施工補充說明書及施工規範附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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