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29-310-01 已決標公告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34,800,000
原始預算
$ 8,134,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機關代碼 3.13.20.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麒升
聯絡電話 (04)23320579#1305
機關代碼 3.13.20.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聯絡人 陳麒升
聯絡電話 (04)23320579#1305
傳真號碼 (04)23320464
電子郵件信箱 aercorg@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252,83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70元
系統使用費 477元
文件代收費 239元
總計 5,48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14: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5: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本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算1460日曆天(履約期限分二階段詳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本國廠商應出具「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印本。外國營造業廠商應依內政部函頒之「外國營造業登記等級及承攬工程業績認定基準」及「營造業法」之規定取得營造業登記相關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規定加入營造業公會及取得承攬工程手冊。 (二)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點、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五、(一)、(二)規定。 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具相當財力之證明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一)規定。 (二)具相當經驗及實績之證明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單次契約完成公共工程(不含建築工程)金額不低於新台幣30億元整,或累計工程完成金額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之工程實績,實績內容應包含工程名稱、簽約之雙方、契約金額、完工結算金額、實際完工日期、工程概述等相關資料,並於附錄中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二)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4,77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301專戶」,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7-09068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7.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麒升
聯絡電話
(04)23320579#1305
機關代碼
3.13.20.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聯絡人
陳麒升
聯絡電話
(04)23320579#1305
傳真號碼
(04)23320464
電子郵件信箱
aercorg@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252,83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70元
系統使用費
477元
文件代收費
239元
總計
5,48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1 14:00
開標時間
108/07/11 15: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本局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算1460日曆天(履約期限分二階段詳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本國廠商應出具「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印本。外國營造業廠商應依內政部函頒之「外國營造業登記等級及承攬工程業績認定基準」及「營造業法」之規定取得營造業登記相關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規定加入營造業公會及取得承攬工程手冊。 (二)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點、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五、(一)、(二)規定。 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具相當財力之證明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一)規定。 (二)具相當經驗及實績之證明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單次契約完成公共工程(不含建築工程)金額不低於新台幣30億元整,或累計工程完成金額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之工程實績,實績內容應包含工程名稱、簽約之雙方、契約金額、完工結算金額、實際完工日期、工程概述等相關資料,並於附錄中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二)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4,77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301專戶」,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7-09068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7.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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