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252,83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本局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算1460日曆天(履約期限分二階段詳施工補充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本國廠商應出具「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印本。外國營造業廠商應依內政部函頒之「外國營造業登記等級及承攬工程業績認定基準」及「營造業法」之規定取得營造業登記相關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規定加入營造業公會及取得承攬工程手冊。
(二)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點、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五、(一)、(二)規定。
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具相當財力之證明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一)規定。
(二)具相當經驗及實績之證明
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單次契約完成公共工程(不含建築工程)金額不低於新台幣30億元整,或累計工程完成金額不低於新台幣75億元整之工程實績,實績內容應包含工程名稱、簽約之雙方、契約金額、完工結算金額、實際完工日期、工程概述等相關資料,並於附錄中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第六、(二)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4,77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301專戶」,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7-09068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7.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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