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eng@wracb.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與其效益目標:增加海淡廠產水能力由2,000 CMD提高為4,000 CMD,預估增加10人工作機會,提高供水穩定度能力16% (4000/25000)。2.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指標:增加海淡廠產水能力、工作人力及供水穩定度。3.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1)採購期程:105/12/15公告招標、106/01/31開標、106/02/28簽約、107/09/30完工(2)開始使用日期:107/12/31(3)使用年限:15年(設備)、土建20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本局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必須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含環境保護工程)或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或為甲等電器承裝業或為工程技術顧問或為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成員則應由前述資格自行擇選適當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10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開標方式
1.第一階段:106年1月17日上午10時廠商基本資格審查(廠商可參加)。2.廠商評選將另行通知。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6-07029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七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更正內容1060106
修正部份招標文件及回復廠商意見,請詳閱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說明表-1060106及公開閱覽第二次意見回復表-106010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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