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WRA09092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明禮路宿舍整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桂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0,000
原始預算
$ 1,271,078
底價金額
$ 1,266,000
決標折數
8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北辰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7
機關代碼 3.13.20.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徐北辰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7
傳真號碼 (03)8338431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wra09.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71,0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 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人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花蓮分行018036073822帳號(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3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人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遷,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連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北辰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7
機關代碼
3.13.20.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徐北辰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7
傳真號碼
(03)8338431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wra09.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71,0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 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人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花蓮分行018036073822帳號(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3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人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遷,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連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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