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50@wra08.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擴充後後總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00萬元整,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期間不逾履約期限113年3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顧及交易買賣安全,故仍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顧及交易買賣安全,仍需繳交契約價金總額10%之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台東市寶桑路24號
其他:決標方式
: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電子憑據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應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銀行台東分行02303709119-6帳號,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3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開標後五天內退還);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局指定信箱(台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招標文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東市寶桑路24號或電話089-322023#1603本局政風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