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38@ms2.wr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局指定信箱(台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送達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本局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登記合格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繳驗之證明文件:(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決標原則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到場或未攜帶投標印章且未使用印章授權書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主持人代表廠商當眾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臺灣銀行臺東分行023037091196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局指定信箱(台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本工程應繳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90萬元整。(詳本工程投標須知第24點規定)
7.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E-mail:ps.unit@moea.gov.tw、本局電話089-322023#1603政風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地址:950臺東市寶桑路24號、電話:089-322023、傳真:089-3235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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