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52@ms2.wr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本局指定信箱(台東大同郵局第12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資訊業或相關之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代碼:I301030)等其中之一項目,並須為本年度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含資訊業務相關設備及維護。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4)為本局現用網路安全閘道器Cyberoam設備專業維修認證廠商,投標之服務廠商本身具備擁有Cisco、Cyberoam或其他認證之技術人員至少2位,專業技術能力足以確保本局網路資訊安全的維護品質。
(5)投標廠商本身必須具備與本標的物同等級(含)以上設備之< 競標販售、安裝設定、售後服務>之成功案例並須於投標時附上證明文件備查以確保本局可即時因應狀況須要、叫修與諮詢等配合服務無虞之權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
1.本採購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辦理比價或議價時,廠商未派代表(具授權書證明授權者)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2.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立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3.標單未蓋各執行機關招標單位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台東分行02303709119-6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6.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參閱本案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提出,逾限不受理。
8.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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