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134@wra07.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未依指示履約,當究責履約損害之賠償所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公司、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等之一。其各類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應具備專科畢且有傳播、廣告、公關或整合行銷等專長。
1、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或攝影業(JZ99030)等執業項目之一。
2、廠商為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0)或攝影業(JZ99030)等項目之一。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
1.親自購領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
2.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七河川局管理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4.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5.如電子領標者應附電子領標書面明細憑據。
6.本案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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