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134@wra07.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本局二樓簡報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本局秘書室投標箱)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以上。投標廠商另須檢附機械工程業【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合作協議書或相關資格證明。
2.機械工程業【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安裝業(E604010)等】。投標廠商另須檢附【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以上合作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標單可由自行購取(地點: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或郵購或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方式領取,其本標案實際領取方式請依照「領投開標項」所勾選條件為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標單費500元,碟片標單費200元(二者擇一)。
1.面購者:可以現金繳納。2.郵購者: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為限,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回郵『標單170元』,否則不予受理。3.電子領標工本費130元。
其它
: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紙本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管理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2)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302專戶)台灣銀行屏東分行017-036-03058-8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經濟部水利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9.本案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10.110.12.16延長等標期至110.12.22並更正截止投標時間為14:00 開標時間為15:00
11.110.12.16更正標單AC數量無法顯示
12.110.12.16檢附合作協議書1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