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062@wra07.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標單500元,碟片標單200元(二者擇一)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行購取、郵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標單費500元,碟片標單費200元(二者擇一),以郵局匯票(以本局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郵購回郵『標單費150元』,否則不予受理。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其他
1.開標方式:公開徵求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經審查核符本局要求者,再通知進行比價或議價,餘詳招標文件。
2.親自領取招標文件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
3.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書面憑據或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管理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4.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截止收件前一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招標文件。
8.本局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電話:08-7745545.地址:屏東市建國路291號.傳真:08-755265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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