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086@wra07.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本局簡報室2F)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安裝業」或得以承作關於機械設備(水工閘門)之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其它
1.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2.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2)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302專戶)台灣銀行屏東分行017-036-03058-8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
、經濟部水利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電 話:08-7745545.地址:屏東市建國路 291號.傳真:08-755265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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